商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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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常德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珠海常德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和资产管理,使商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珠海常德商会章程》和会长会议决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商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商会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秘书处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商会的收支情况,按半年编制财务报表。半年财务报表报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须经监事会审计后报会长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主管)单位。

(五)秘书处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实物帐等资料。

(八)会费收缴工作由秘书处组织实施,收缴的会费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条   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商会年度开支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多数表决通过,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提倡节流,反对超支。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经监事会审计并向理事会报告。

(二)商会财务账由常务副会长陈玉单位的会计兼管,并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出纳工作和其他实物管理工作由商会文员兼管。

(三)备用金管理。商会出纳平时保留备用金5000元以内以备急用。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等大型商务活动的开支,属预算外支出,由分管项目的负责人,控制在项目预算内开支。

(四) 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按月汇总单据交轮流当值的常务理事会成员,依据预算审单签名。

(五)审批权限。依据年度支出预算额度严格控制,1000—5000元由秘书长审批,5000-10000元由当值的常务副会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会长、常务理事会集体审批。由轮流当值的常务理事会成员每月3日前审上月的单并签名,对有质疑的单据由秘书处出书面材料说明,常务理事会讨论,最后由会长审批报销。

(六)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结手续。

(七)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注销登记、撤销登记之前,必须进行和接受财务审计。

(八)本会预算外经费来源于各方的赞助,并分账管理。只能用于预算外支出。其审批权限,由本会过半常务副会长集体审定,最后由会长签批。

第三条 本会专职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商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参照兄弟商会现行的标准和常务理事会决议执行。

(二)专职人员按规定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商会代扣后统一向税务局缴纳。

第四条  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 商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定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五条  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仅限于凭邀请函参加异地会议)根据规定到达的目的地、路途远近、交通工具,按实际情况报销。由轮流当值的常务理事会成员审单,会长审批后报销。

第六条  商会工作人员外出办事交通费,采用定额补助方式。

第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私分本商会资产,否则,本会将给予法律追诉。

第八条  本制度经10月24日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后全票通过,并自即日起生效。

 

2011年4月19日初订(草案)

2011年7月8日修订 (草案)

2011年8月30日修订(草案)

2011年10月8日修订(草案)

2011年10月24日定稿

 

珠海常德商会

2011年10月25日

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日期:2011-10-26  |  阅读:3751